体育总局副局长:体育法修改应将高危项目和青少年体育纳入立法

来源于 体育大生意 2021-03-10 12:31:47
1995年版《体育法》倡导性条款过多,法律责任不明确,执法主体不明确;关于体育产业(服务业)、职业体育、体育仲裁等缺失
体育总局副局长:体育法修改应将高危项目和青少年体育纳入立法

近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8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杨宁对于修改《体育法》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是修改《体育法》要以问题为导向。1995年版《体育法》已实施25年多,亟需完善。《体育法》倡导性条款过多,法律责任不明确,执法主体不明确;关于体育产业(服务业)、职业体育、体育仲裁等缺失,如:一些高危体育项目进入我国,热气球、翼装飞行、蹦床、搏击等项目怎么管、谁来管;我国青少年体质不佳体魄不强,“小胖墩”、近视率居世界第一位,脊柱侧弯高发等问题需解决。

其次是要让《体育法》“长牙”。明确体育各方面的法律责任,解决好怎么管的问题;明确体育执法的主体,解决好谁来管的问题。

第三是青少年体育入法。通过立法和执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确保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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