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超冠军成员王万鹏因寻衅滋事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文 / 中国裁判文书网 来源于 中国裁判文书网 2021-03-04 14:35:52
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教练王万鹏、孟国强、刘轶冰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
前中超冠军成员王万鹏因寻衅滋事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3月4日,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判决书《刘轶冰,孟国强,王万鹏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教练王万鹏、孟国强、刘轶冰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现年38岁的大连籍前国脚后卫王万鹏,曾于2007年随长春亚泰获得中超冠军。

根据被害人罗某甲陈述,2020年7月25日晚上10点半左右,有5个在“留坝营盘国际足球研习基地”训练的男教练到XX酒吧喝酒,喝了有半小时左右,年龄最大的那个教练要求唱歌,罗某甲以太晚了扰民为由拒绝,遭到了殴打。

被告人王万鹏、孟国强、刘轶冰在公共场所闹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轻微伤,一人轻微伤。

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万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孟国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被告人刘轶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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