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西发布31条体育产业实施意见 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来源于 体育大生意 2020-09-08 10:18:38
近日,江西发布了《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个方面举措,共31条意见。
重磅!江西发布31条体育产业实施意见 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近日,江西发布了《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实施“体育+”行动、构筑优质发展载体和夯实产业基础等十个方面举措,共31条意见。

《意见》还提到了这些“亮眼”措施:

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按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企业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按3%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鼓励工作机制健全、产业基础较好、体育设施齐全、支持措施明确、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较高的相关设区市积极申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广泛开展各级学校体育联赛,推动每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培养终身运动习惯。

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

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夯实足球运动发展基础。

依托江西独特的森林资源禀赋,大力开发登山、徒步、越野跑、拓展、露营、野外生存训练等体育运动项目,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体育产业优势。

鼓励有条件的省内高校根据社会需求增设体育产业、体育服务相关专业。

以下为《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体育产业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形势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体育产业要素保障,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逐步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让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市场化进程

(一)深化全省单项体育协会管理模式改革。推进各地单项体育协会逐渐与体育行政机关脱钩,克服行政化倾向,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各协会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资源、培训项目等,符合条件的都要通过公开方式交由市场主体承办。推动体育资源公开透明交易,鼓励将赛事活动承办权、场馆运营权等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深化赛事管理服务机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界定职责权限,理清体育行业审批行政职责,继续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大型赛事多部门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形成体育主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协调合作机制,规范公共安全服务供给,改进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建立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制度,完善体育场馆安保设施、设备建设,推动安保业务市场化、专业化、科技化发展。(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公安厅、省政务服务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深化场馆运营管理模式改革。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丰富体育功能,加快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破解制约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交由第三方运营机构经营管理的模式,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提升体育场馆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提高运营效能,激发场馆活力。(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公共资源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体制改革。合理依托庐山西海、仙女湖、阳明湖等湖泊资源,梅岭国家森林公园、三百山国家森林公园、陡水湖国家森林公园、明月山国家森林公园、三爪仑国家森林公园等森林资源,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大水系资源,综合考虑生态、防洪、旅游、环保、供水安全等因素,分类制定允许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目录,明确申请条件和程序。推动自行车、运动船艇、滑雪板等体育器材装备的公路、铁路、水运、民航便利化运输。(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深化赛事市场化改革。着力提升优势体育项目的市场化发展水平,促进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大赛、江西网球公开赛、玉山中式台球世界锦标赛等赛事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具备条件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登山、自行车、长跑等运动项目走市场化发展道路。鼓励社会资本组建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等职业俱乐部。支持校际体育赛事发展。(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加快环境优质化进程

(六)落实已有税费政策。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按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企业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按3%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使用水电气热的价格。(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依法依规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推动体育赛事转播权市场化进程。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体育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及相关评估制度规定。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合作、广告、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及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运用和管理。(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在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的框架下,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体育产业子基金,加大对龙头企业、品牌赛事、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场馆运营、体育健身服务和创新项目等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省优选体育产业项目体银协作机制,积极促进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体育企业的信贷支持,尤其加大对中小微体育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满足体育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体育金融业,先行先试,促进体育产业与金融业协同发展,解决体育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体育领域商业保险发展,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体育专属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类企业依法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融资租赁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筹措资金。

三、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加快市场高效化进程

(九)优化体育消费环境。完善体育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强对失信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按规定将信用记录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西)。推进体育消费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体育器材装备、设施设备、体育场所、管理和服务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发挥标准化对建设安全可信体育消费环境的支撑作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完善体育消费维权方式,保护体育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体育行业市场主体自治组织,完善行业内部治理体系,规范企业行为,发布消费指南和预警。(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十)释放体育消费潜力。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体育消费支付产品,拓展体育消费信贷业务和金融服务,试点发行健身休闲联名银行卡,实施特惠商户折扣。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体育消费,支持发展水上、山地户外、汽摩、航空等具有消费引领性的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开发健身产品、提供体育培训服务,不断丰富适应群众体育消费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类型,促进人均体育消费支出理性增长。(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金融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一)开展体育消费试点。鼓励工作机制健全、产业基础较好、体育设施齐全、支持措施明确、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较高的相关设区市积极申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在建立推进机制、强化体育设施用地保障、完善促进体育消费政策措施、创新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试先行。及时开展试点效果评估,总结典型经验。(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二)增强体育消费粘性。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六边工程”(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推动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激励群众积极提升运动技能,开展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工作,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一体化促进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的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各级学校体育联赛,推动每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培养终身运动习惯。(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四、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加快设施规模化进程

(十三)加大体育产业用地供给。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产业项目的必要用地,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供给力度。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体育休闲项目。(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四)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进一步改善体育设施的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探索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场地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山地、江湖沿岸等资源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全民健身新空间。全面实施“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深入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社区(行政村)全覆盖计划,规划新建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活动中心、中小型体育馆、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健身设施,打造“15分钟体育生活圈”。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夯实足球运动发展基础。(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五)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建立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各类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地的开放率和满意度,提升学校体育资源对社会的服务功能。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倡导中小学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有序推进校园体育场地进行社会通道改造。新建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在规划设计时,创造向社会开放的条件。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参与运营管理,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实施开放人群准入制度,加强开放时段治安巡查,制定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确保校园安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加快发展多元化进程

(十六)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强化分类指导和因企施策,鼓励各类中小体育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引导具备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切实推进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七)实施体育产业发展平台计划。打造江西智慧体育网络平台,促进各类体育组织与体育企业合作,推进体育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和自主品牌。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体育企业服务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八)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支持各类社会体育俱乐部规范有序发展。重点扶持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推动构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诚信自律建设,切实提升内部治理能力。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加或举办国际、国内和省市各类体育赛事,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营造氛围、组织活动、服务消费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民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现代化进程

(十九)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体育会展等服务业态,创新商业模式,扩大体育服务业发展空间,提高体育专业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效益,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持续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消费方式向参与型、体验型转变。引导企业丰富体育服务内涵,加快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体育服务企业,补齐体育服务业发展短板。加强体育服务业质量监测,动态掌握服务质量状况,增强体育服务业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十)推进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新兴技术在体育制造领域应用,鼓励、引导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大力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高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入股、联合开发、共建科技实体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努力打造一批运行高效、创新能力强、体制机制灵活、带动作用明显的体育用品研发制造中心,支持其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新发展动能。(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鼓励开发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体育消费服务平台,线上线下齐发力,创新服务模式,改善消费体验,推动体育消费便利化、个性化,打造体育产业新增长点。持续推动建设省体育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场馆预定、健身指导、交流互动、赛事参与、器材装备定制等综合服务水平。积极利用智能体育装备,支持以冰雪、足球、篮球、赛车、山地户外、水上、通用航空等运动项目为主体内容的智能体育赛事发展,打造智能体育赛事品牌。(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发展差异化进程

(二十二)打造体育产业强劲增长极。支持南昌打造成为体育名城和国际军体之城。重点培育“昌九”体育竞赛产业区、赣东北体育用品产业区两大特色体育产业集聚区,有序建设赣东北休闲度假体育旅游带、赣南民俗体育旅游产业带和赣西北山水休闲体育旅游带。积极培育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体育文化旅游新业态。加快发展竞赛表演业,着力打造集“八一南昌”职业赛事、国际性区域性赛事、户外体育赛事、业余精品赛事、互动融合赛事于一体的赛事产业强劲增长板块。(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体育局)

(二十三)促进特色体育产业发展。依托我省山水林田湖草等资源禀赋优势,打好“特色牌”,走出“优势路”,紧抓山地户外、水上休闲、航空运动、汽摩运动等特色体育产业项目,实现差异化发展。鼓励各地将红色、绿色、古色资源与体育产业有机结合,开发一批具有资源禀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运动项目,提升体育消费市场活跃度。(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体育局)

八、实施“体育+”行动,加快业态融合化进程

(二十四)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发挥卫生健康系统在运动、康复、养生等方面作用,打造融合健身休闲、健身康复、健康养生于一体的体医服务体系,促进康体结合,拓展体育康复市场。立足江西山水、温泉、气候及生态优势,开发养老休闲类服务项目,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在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中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鼓励高校开展运动医学与康复医学研究,提高运动防护与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建立特色运动康复中心、运动员医疗保障中心,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搭建居民体质测试和健康档案大数据平台,定期发布体质监测报告。(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引导体旅融合发展。加强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精品景区和体育旅游目的地。大力推进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继续做强已有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鼓励具备条件的风景名胜区创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依托江西独特的森林资源禀赋,大力开发登山、徒步、越野跑、拓展、露营、野外生存训练等体育运动项目,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体育产业优势。(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十六)加快体教融合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鼓励各地将体育基地、运动营地等纳入青少年研学基地。积极探索学校与体育部门建立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支持学校引进体育部门高水平教练员,体育部门向学校开放专业场地设施设备,构建体教一体化赛事体系,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推动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九、构筑优质发展载体,加快基地示范化进程

(二十七)鼓励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支持通过新建或完善现有体育设施,进行功能拓展和业态融合。有序推进以健身休闲、生态观光、康体养生、体育旅游等为核心功能,以餐饮、购物、娱乐为辅助功能的特色资源型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以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越的地域生态环境资源为载体,充分发挥赣州市大余县丫山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九江市庐山西海射击温泉康养运动休闲小镇、上饶市婺源县珍珠山乡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等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的示范引领效应。(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十八)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鼓励各地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人文特色,培育特色体育产业基地。加强对体育产业基地建设的规划与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基地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一批运转良好、带动能力强的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申报国家体育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夯实产业基础,加快服务专业化进程

(二十九)加强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内高校根据社会需求增设体育产业、体育服务相关专业,构建体育产业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将体育产业内容纳入相关专业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体育市场开发、体育产业经营、体育行业管理的专业人才。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多渠道培养体育产业人才,大力发展体育职业教育,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专业水平与服务能力。完善教练员水平评价制度,逐步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素质为核心、以业绩贡献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国内外各类体育产业高层次、高素质人才,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十)加强体育产业统计监测分析。以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为基础,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数据统计和情况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形成体育产业数据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健全体育产业数据发布制度,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统计局)

(三十一)推动体育产业交流合作。南昌都市圈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城市合作互动,赣南地区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赣东北地区重点对接长三角地区和海峡西岸城市群,赣西地区主动对接长株潭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通过联办多边体育赛事,组建体育产业联盟等形式推进区域体育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江西省体育产业与文化研究中心等智库的决策咨询作用,加强体育产业发展问题综合研究和战略决策制定。(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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