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2254万!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于洪臣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来源于 体育大生意 2024-03-26 10:19:18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

3月26日消息,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6日)将对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于洪臣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2024年1月30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一案。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涉及13家俱乐部以及陈永亮等个人。于洪臣非法收受财物,在公司经营、联赛晋级、职务竞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以下为于洪臣犯罪的部分细节:

公诉人:在公司经营、联赛晋级、职务竞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于洪臣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其中350万元尚未实际收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人:接受权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束昱辉等的请托,在更名注册、联赛保级、联赛晋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于洪臣先后多次收受人民币630万元。

公诉人:如2016赛季(某)足球俱乐部面临降级的风险,于洪臣安排下属向5名中超联赛主裁判打招呼,帮助该俱乐部成功保级。于洪臣的行为扰乱了足球比赛公平的竞赛环境。

在3月26日公开的一审开庭公开镜头中,于洪臣在庭审的最后陈述环节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忏悔并向大家进行道歉:“在足球项目工作期间,我没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投入到足球改革发展之中,没有在足球项目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而是随波逐流,利欲膨胀,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严重破坏了足球项目的公正公平,造成了足球水平停滞不前,出现滑坡,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让喜爱足球项目的国人严重失望,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足球项目的热爱和期盼,极大伤害了全国球迷真挚的感情,我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我的犯罪行为作为反面教材、反面典型,可以更多地警示、教育后人,不要像我一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要重蹈覆辙,给国家事业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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