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体育法》第120条规定:“任何国家、地区或者组织在国际体育运动中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尊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这一表述引起了外国媒体的关注和热议。
比如,彭博社就指出,体育外交是民间交流行为,体育尽量不要和政治挂钩,彼此平等互利即可。作为一项法律,《体育法》居然没有规定究竟哪些行为构成对中国发展利益或尊严的侵犯,这是不严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