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消息,为了加强天津市冬季项目青少年运动员队伍的管理,保证训练竞赛工作质量,规范本市冬季项目体育竞赛的工作秩序,促进冬季项目青少年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天津市冬季项目运动的发展,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冬水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市体育竞赛工作和冬季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天津市冬季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
经报请天津市体育局批准,该《办法》由冬水中心具体实施,天津市体育局训练竞赛处(青少年体育处)对注册管理工作进行监管。考虑到近期部分区域实施了疫情防范区域管控,为了减少人员流动,同时确保冬季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顺利完成,将先进行注册单位备案登记工作,在对注册单位资格和备案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后,于6月15日前对审核通过的注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随即启动冬季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