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商业广告宣传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全市广告活动参与者,严禁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活动。
针对正在进行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告诫书特别提出,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标志,严禁擅自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形象、名义,或者借运动会报道、体育明星训练生活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告诫书提醒,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标志以及亚运会等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特殊标志。严禁擅自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形象、名义,或者借运动会报道、体育明星训练生活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严禁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开展商业广告宣传活动。
严禁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严禁利用违法失德艺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此外,鼓励广告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创作、发布更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讲好中国故事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深入推进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发挥正向引领作用。
告诫书提出,各市场主体要落实好广告审核责任或平台管理者责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留存证据,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清理违法违规内容,主动减小影响。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曝光产生恶劣影响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