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1-10-10 10:48:38
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快出台规范促进体育培训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10月10日消息,《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近日印发。

《通知》提出,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校、学校体育社团等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开展规范化建设行动;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遴选符合条件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中小学校提供课外体育培训服务。《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体育对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综合价值,树立“健康第一”的舆论导向,坚决抵制“应试体育”思维,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家长形成正确的体育观念。纠正体育培训机构围绕“应试体育”开展的广告宣传行为。挖掘宣传体育培训机构案例,引导行业理念。

以下是《通知》详细内容: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课外体育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校外培训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做好课外体育培训服务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科学谋划,快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课外体育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让体育更好地在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中发挥作用。

二、强化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校、学校体育社团等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开展规范化建设行动;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遴选符合条件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中小学校提供课外体育培训服务;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课外体育培训预付费和招生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虚假宣传、虚假折扣、“焦虑营销”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行业垄断行为;要加快出台规范促进体育培训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加强行业服务,支持引导行业主体健康发展。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体教融合工作,支持体校教练员参与提供课外体育培训服务,积极推动兼职取薪政策落实。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要加快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教练员及本运动项目培训服务等方面标准;根据体育培训行业发展需要,加大教练员培训力度,畅通参加培训渠道,将职业道德教育、反兴奋剂教育等纳入培训内容。

四、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课外体育培训行业安全督导与检查,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格落实高危体育项目安全要求,对疫情防控要求不落实、安全生产有重大隐患不整改、群众投诉集中的课外体育培训主体要及时曝光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确行业理念。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体育对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综合价值,树立“健康第一”的舆论导向,坚决抵制“应试体育”思维,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家长形成正确的体育观念。纠正体育培训机构围绕“应试体育”开展的广告宣传行为。挖掘宣传体育培训机构案例,引导行业理念。

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尽快建立服务监管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摸清底数,了解本地区课外体育培训主体数量、注册类型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代替行动,防止“一阵风”“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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