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之窗与排球协会就排超合作提前中止一事将进行仲裁

来源于 体育大生意 2021-04-19 14:21:55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此前已向排球之窗寄送了《DX20201119号合作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及随附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排球之窗与排球协会就排超合作提前中止一事将进行仲裁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排球之窗与中国排球协会关于排超的运营纠纷应进行仲裁。

2016年7月6日,中国排球协会、体育之窗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合作协议》,2016年7月25日,排球之窗注册成立。2017年1月9日,排球协会、体育之窗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排球之窗、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签订《中国排球联赛商务运营推广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2020年,排球之窗决定提前终止合作。排球协会要求排球之窗进行赔偿,2020年5月21日,排球协会依据《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随后向排球之窗寄送了《DX20201119号合作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及随附的《仲裁申请书》等材料。但排球之窗认为,双方的合作不适用仲裁,所以拒绝仲裁,并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排球协会,希望法院裁定双方无需仲裁。但如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排球之窗必须接受仲裁。如无意外,排球之窗需要向中国排球协会支付数额不菲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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